案情:我一个月前就给老板提交了辞职报告,找了他好几次都不同意。我昨天去找他了,他说可以走,抠百分之30工资。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你干的不够3个月,但是之前的同事走,不管时间到不到3个月,都是正常结算。然后,我没办法,就去我工作的部门,拿了剩下的百分之30(3000元),而且给他们留了纸条“钱是我拿的,这是我应得的,是你们先不仁,不要怪我不义”。 他现在追究我,我要负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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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我一个月前就给老板提交了辞职报告,找了他好几次都不同意。我昨天去找他了,他说可以走,抠百分之30工资。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你干的不够3个月,但是之前的同事走,不管时间到不到3个月,都是正常结算。然后,我没办法,就去我工作的部门,拿了剩下的百分之30(3000元),而且给他们留了纸条“钱是我拿的,这是我应得的,是你们先不仁,不要怪我不义”。 他现在追究我,我要负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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