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我的哥哥是河北人,现在牵扯到一桩团伙盗窃(一共三人),主犯一共有50多次的偷盗次数,我哥哥涉及中间的19次(第20-39次)。我哥哥白天上班,晚上开黑车接点私活,赚点零花钱。每次偷盗,我哥哥开车运输他们,开始应该有很多次我哥是不知情的,后来每次也只是给了我哥运费。目前了解到这19次涉嫌金额是x万元。请教一下,这个怎么判刑?1、偷盗手机的折旧。2、开始几次我哥不知情。3、我哥每次只收200-300元的运费)谢谢! 石家庄律师:共同犯罪要以共同的数额计算,不能单独计算你哥的运费,(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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