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工人拿单位车下班后放在自家楼下,小区无保安,无铁门,外人随便进出。车辆当晚挨偷。请问同行,工人有赔偿责任吗? 观点一:由小偷承担责任,找不到小偷的,借用人应当妥善保管借用物,违反妥善保管的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观点二: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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