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公安机关在查办某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170万,在要求银行打回这170万时,银行突然接到某法院裁定书,系犯罪嫌疑人与他人产生民事纠纷后他人申请法院对其170万予以财产保全,问这种情况下对170万应如何处理? 石家庄律师:法院的裁定效力更大 而且即便是赃款 民事赔偿也是要优先的。这个案子有两个要注意的地方,第一,法院和公安机关不是一个地方的第二,公安机关有证据证明这170万不是犯罪嫌疑人的。
公安机关只是通知银行,但没有法律文书,法院有法律文书,应该执行法院的。
相关法律:72?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执行标的物是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经 审查认为案外人的异议成立的,报经院长批准,裁定对生效法律文书中该 项内容中止执行。
73.执行标的物不属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经审查认为案 外人的异议成立的,报经院长批准,停止对该标的物的执行。已经采取的 执行措施应当裁定立即解除或撤销,并将该标的物交还案外人。
74.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一时难以确定是否成立,案外人已提供确实 有效的担保的,可以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申请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 保的,可以继续执行。因提供担保而解除查封扣押或继续执行有错误,给 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裁定以担保的财产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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