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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转化犯如何认定

时间:2012-06-26 21:53来源:石家庄法律咨询网 作者:石家庄刑事律师 点击:
关于转化抢劫的认定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

案情简介

A男子到一小区某栋楼盗窃电瓶车,刚把电瓶车从楼道里开锁正向单元门推出的时候,被小区一保安挡住。 当时,该保安手持一根很粗的木棍冲进去,A男子见状,将手里的电瓶车放下,叫保安别过来 保安不理,冲上去抓住该男子的衣领,随后又来了一名保安,手持钢管过来 男子害怕被挨打,为摆脱保安,就从裤兜里掏出一把匕首,在空中划了一下,冲出单元门跑出去
后来了几个保安和很多群众,直接就把该男子围住打了一顿,打成脑震荡 住了20多天的院事发当天,该男子被派出所讯问,头疼厉害,就被录了口供 。该盗窃是否转化为抢劫

案例分析

石家庄刑事律师构成转化抢劫罪凶器盗窃,不论数额,构罪了。后面,又抗拒抓捕,转化为抢劫。
。之所以有转化的规定,就是为了提醒盗窃者,被发现后,有归案的义务。

关于转化抢劫的认定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 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本文来自石家庄律师咨询网,原文地址:http://www.sjzflyz.com/xingshi/qiangjie/272.html

 

什么是抢劫罪

 

盗窃罪罚金不交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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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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