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3年4月9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4月25日拿取保候审保证金时吵架了,随后被拘留。公安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我一时没有查到呢?当初是贩卖毒品,市公安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随后他被取保候审。这次被抓以后,他被以贩卖毒品提起公诉了。取保候审应当是12个月。12个月内要么你作出继续取保候审的决定,要么变更强制措施,要么案件就不了了之,可公安直接拘留的做法我觉得欠妥吧? 石家庄律师:按照你的理解,取保候审超过十二个月,理论上就不能羁押了,这是说不通的。发现证据、又可以继续追究刑责了,当然可以依法刑拘。不过这里程序上我认为确实可能存在瑕疵。根据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解除后应当制作相应的文书。现在保证金都是专帐专户,管得比较严了。公安机关要吞这笔钱,也不容易啊,或者当初就根本没入帐。现在不退,不知消失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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