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中的民事赔偿,不支持死亡赔偿金、精神赔偿吗?
石家庄刑事律师:死亡、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不支持了,应该只是刑附民不支持、单独的民事诉讼应该可以。刑诉法中只规定刑附民不支持、没有规定单独的民事诉讼不能提。
画外音:“打残一条腿,赔拐杖费但没有残疾赔偿金;害死一个人,赔丧葬费但没有死亡赔偿金。调解除外。”这就是对新刑诉法司法解释(下称新解释)第155条的通俗化、形象化解读。这样的逻辑让很多群众难以理解,惹来了争议。
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第一百六十条 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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