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日起河北省关注民生的法律将实施
今日起,一批与百姓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按照《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免费,还可享有多项权益。新版的《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工伤保险今日起“全省统筹”,工伤基金支付项目也有所增加。 全省推广居住证 凭证享多项权益 到达居住地 3个工作日内登记 规定指出,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 居住在亲属家中可不登记 居住在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的流动人口,由该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办理居住登记;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学或者培训的流动人口,由学校、培训机构办理居住登记。 换发居住证
不收费
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发放、补发、换发居住证以及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办理单位不收取费用。 居住证有效期最长3年 居住证的有效期限根据申报人的实际需要确定。但最长不超过3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延期手续。 流动人口定义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口,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非本省户籍人员,以及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到本省其他县(市、区)居住的具有本省户籍的人员。但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市辖区到本市其他市辖区居住的人员除外。 流动人口权益 凭居住证可按规定申请保障房 一,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二,具有本省户籍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可以按规定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凭居住证可按规定条件申请保障性住房; 四,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的子女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学等。 《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今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城市规划区内,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新建民用建筑及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 《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十层以上 民用建筑 要建防空地下室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邮寄和旅客携带
进出口食品 也要符合规定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进口食品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的,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 以快件、邮寄和旅客携带方式进出口食品的,应当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车内环境有了标准和依据 国家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27630-2011,该标准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种种原因,相对于室内环境污染,车内环境污染问题还没有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确定了8种主要被控制物质,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醛等的浓度要求。 新版《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工伤保险 今日全省统筹 新版《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施行。 变化1 新“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将由全市统筹变为全省统筹。 变化2 新“办法”将下列项目列入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住院伙食补助费”、“到本设区市以外的地区就医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预防费”等。 变化3 新规极大降低了对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要求——“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包括事实劳动、人事关系)的材料”。对于职工不能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时,新版本规定,提交复印件也被认可。 变化4 对于涉及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新规的范围有所扩大,表述也更规范。对于劳动能力鉴定范围扩大、程序更明确。对于用人单位既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缴纳鉴定费用的情形,新“办法”明确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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