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的规定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 (2)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3)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4)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 (5)不准右侧超车; (6)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 (7)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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