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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的遗嘱是否有效

时间:2013-06-05 09:28来源:未知 作者:石家庄律师 点击:
事情是这样的我母亲给我留的有个遗嘱,是打印的,但是有我母亲的签字,我想问一下律师,这个遗嘱是有效的吗? 关于此问题 石家庄律师 回答: 《继承法》第17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事情是这样的我母亲给我留的有个遗嘱,是打印的,但是有我母亲的签字,我想问一下律师,这个遗嘱是有效的吗?

关于此问题石家庄律师回答:

《继承法》第17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你母亲遗嘱不是她亲笔所写,也不完全符合法律关于代书遗嘱的规定,但遗嘱人意思表示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交付遗嘱的草稿、口述、电话指示以及托人转达等等。你母亲所立的遗嘱是由她本人事先草拟好,再交由他人代为打印,他人代为 打印只是立遗嘱人实现意思表示的一种方式和途径。打印后,你母亲亲笔签了名也代表了其对打印内容的认可。同时你母亲打印时,还有两名证人现场见证。在这种情况下,这种遗嘱是有效的。

(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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