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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加名后债务共担吗

时间:2016-03-25 14:04来源:www.sjzflyz.com 作者:石家庄律师 点击:
案情:男朋友婚前买房首付之后,让我和他登记办理贷款,成为共同借款人,并承诺房产证下来加上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如果有一天我们感情破裂离婚,我是不是必须继续偿还债务,如果是那么房子是属于我们共同财产,还是男朋友的个人财产? 石家庄律师 : 不算,
       案情:男朋友婚前买房首付之后,让我和他登记办理贷款,成为共同借款人,并承诺房产证下来加上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如果有一天我们感情破裂离婚,我是不是必须继续偿还债务,如果是那么房子是属于我们共同财产,还是男朋友的个人财产?
       石家庄律师
 不算,加与不加没什么用。离婚后财产认定时,如果你的购房合同在结婚登记之前,那么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除非你们在结婚之后,去公证处进行财产认定 将这套房子的拥有权认定为你们夫妻共同所有。最新的法律解释是这样的:婚前的房子 ,全部属于个人所有,包括首付,房子的增值部分以及债务部分。
(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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