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被告欠原告10万,打有借条,署名只有被告自己。原告根据借款合同的相对性,只起诉被告一人。现被告申请追加其妻子为第三人,原告坚决不同意,是夫妻结婚后的债务,该诉讼是否必要共同诉讼,法院是否必须追加(其妻子现外地打工,不接电话,根本联系不上) 石家庄律师:不是必要共同诉讼人,若此案追加,岂不是所有的合同纠纷、借款纠纷等,都必须追加,这样就会导致拖延审判时间,法院大量案件久拖不决,对原告极为不利。
另外,要追加也是共同被告,不是第三人,而根据原告的诉权,原告有权选择让谁承担责任,法院主动追加仅限必要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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