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李律师,国有公司保卫人员,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工人,转化岗位到保卫科,参与盗窃公司财务,认定犯贪污罪是否合理?他们的理由是,公司还有保安公司聘请的保安人员,他们身份是公司的保卫人员,负有看管国家财物的职责。 石家庄刑事律师李建朋答复:我认为是职务侵占,因为保安不是从事公务,是从事劳务,主体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见解释)同他是利用了职务之便了,不宜定盗窃。 受委托从事公务,指组织 领导 监督 管理工作,而非一般性工作。所以不应为贪污罪。
盗窃罪量刑和犯罪数额有关,盗窃一万,3年以上,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
本文介绍了盗窃罪罚金不交是否可以,盗窃罪罚金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