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当事人在月子中心期间,因为月嫂忘了关窗户导致当事人寒冬被风寒导致中风,经过律师参与调解,月子中心对当事人进行了补偿,达成了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 甲方:刘建玲,女,汉族,身份证号: 乙方:xx(河北)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23年8x月25日签订《月子服务合同》,甲方于2023年xx月26日入馆至2024年2月5日合计42天的服务期限已经届满。现就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3月9日期间的纠纷,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1.2024年3月10 日乙方支付甲方目前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打车费;合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2024年3月10 日之后甲方产生的治疗费用,甲方凭相关单据向乙方全部报销。3月10日后的医疗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医疗费相关票据后____日内给甲方报销。后期乙方向保险公司报销时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予以配合。无论保险公司是否报销以及报销金额多少,乙方均应全额支付甲方的医疗费用,并不得要求返还。 二、乙方在2024年 3 月 10 日支付甲方人民币xx万元(大写:人民币xx元整),甲方于2024年3月10日离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再无其它纠纷,甲方不得在任何场合做出有损于乙方公众形象及利益的行为。 协议双方已充分阅读并理解该协议,对以上事实及协议条款无异议,自愿签署上述协议,如一方违反上述协议,违约方自愿支付守约方人民币 2000 元(大写:贰仟元整)作为违约金。 甲方: 乙方:xx(河北)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x月9日 2024年x月9日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电话:15930106135(同微信) (责任编辑:令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