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职工申某2014年8月份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2014年11月份被认定为工伤,在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终结后,法院判决对方强制险赔偿12万元,其余损失20多万元由司机承担,然而司机无力承担。职工申某生前所在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了工伤登记,而社保经办机构迟迟不收取相关法院判决书以及申报工伤待遇的各项资料。
1)那么如果起诉社保经办机构的话如何起诉,可以直接要求各项赔偿项目吗?
2)还是先起诉要求其履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职责?
3)如果没有能证明其不作为的证据,那么法院能给予立案吗?
石家庄律师:社保经办行政不作为,应提起行政诉讼,赔偿要求只能依照国家行政赔偿程序主张权利;经办机构拒绝受领相关材料的行为即可作为不作为的立案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