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两位老人在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办理房产证时将房产办在女方名下,女方先去世,一家人(男方,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一致意见把房产过户在男方名下,但是要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要求提供已去世女方父母的死亡证明,因种种原因这个死亡无法提供,现想让男方将两子女起诉到法院,通过法院调解将房产所有权确认归男方,在法院诉讼程序中还是否需要提供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的那些证明材料,尤其是方父母的死亡证明? 石家庄继承律师:法院一定要看是什么种种原因导致的无法提供,结合其他因素综合判断,比如女方死亡时的年龄等,包括其他亲属的证言等,可以进行合理的推定。即使当事人无法提供,法庭也不能因此就不审理了,还是要作出认定和判决,不能仅因为这个就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