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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马蓉离婚案律师观点

时间:2016-08-15 15:36来源:www.sjzflyz.com 作者:秩名 点击:
最近,王宝强和马蓉 离婚 的事件占据了各大新闻的头条,我从主观上第一感觉还是挺宝强的,虽然作为律师,在事情未水落石出之前,不应该妄下结论。但是,作为一个普通人,从情感上说,就是支持宝强。 首先无论是谁,是男是女,高贵或贫困,都会痛恨出轨。什么
       最近,王宝强和马蓉离婚的事件占据了各大新闻的头条,我从主观上第一感觉还是挺宝强的,虽然作为律师,在事情未水落石出之前,不应该妄下结论。但是,作为一个普通人,从情感上说,就是支持宝强。
       首先无论是谁,是男是女,高贵或贫困,都会痛恨出轨。什么婚姻里不被爱的人才是第三者之类的话纯属鸡汤毒药,瞎扯淡。我本人也觉得马蓉和宝强不合适,当然不是看不起宝强,而是门当户对确实是非常重要的,这个门当户对不止是物质上的,也是精神上的,虽然现在宝强身价上亿,但是宝强出身寒门,是从小玩泥巴,掰棒子长大的孩子。和马蓉的出生环境差距巨大,加上所以生活习惯、思维方式都会有很大的不同,婆媳之间更加严重!短时间相处没有问题,长时间肯定矛盾会出来并越来越大。当然如果凤凰男才华出众,那也是能够驾驭孔雀女的。当然很多网友说马是为了钱才和宝在一起的,这一点是肯定的,如果宝强就是邢台农村的少年,长相也不出众,马绝不会嫁给他。
      其次就是就算马和宋是真爱,完全可以提出离婚后再恋爱啊!霸占着人家的家庭,还享受着所谓的爱情,不喷你才怪。
     再者,从主观上,我更愿意相信宝强没有什么过错,即便有,也没有马这么夸张,这么严重。因为宝强出身草根,朴实的性格不是靠表演就能演出来的。一个人装傻能装这么多年?能有这么好的人缘?
     还有的人说宝强不应该公布,做的过了,要宽容、要大度、毕竟夫妻一场之类的······用郭德纲的话说(大概意思),有个人拿刀把你捅了,鲜血四溅,你伤口还没好呢,旁边就有人说了,你要学会宽容,忘记仇恨。这种不管事实和原则就劝你宽容的人,打雷的是时候要离他远点,要遭雷劈的!
       最后,为何这么多人关心这个事件?在今天,每个人对爱情或者婚姻憧憬而又惶恐,都在经历着爱情或者婚姻的苦与乐;因为宝强是真正的草根逆袭,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草根,不愿看到草根逆袭后的失败,我们需要完美的励志故事;因为我们都想喜欢和老实人打交道,见不得老实人被欺负!
      言归正传,说一下离婚的法律问题,最重要的就是财产了,原则上婚后的财产是平分的,究竟婚内出轨是否少分财产,这一点并非网友想的那么简单。
       一、律师及法官观点也各有不同:首先,《婚姻法》47条只规定了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对出轨这一点并没有规定!所以有些律师和法官还是认定为平分财产。
      但是1993年《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了离婚时财产分配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此意见并未失效。所以有观点认为过错方应少分财产,我本人是支持这一观点的。但是93年的这个意见从效力上说是不及婚姻法的,而且其中有些规定是与婚姻法冲突的而无效,比如说第六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因与婚姻法矛盾,所以无效。所以还是希望立法部门对婚内出轨在夫妻财产分配上做出明确法律规定。
      但是,但是,退一步讲即便是过错方少分财产,这个过错方在法律上定义是极其严格的,甚至一次的捉奸在床都算不上法律意义上的过错方。我们来看看法律规定: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请注意,法律规定中唯一和宝强沾边的就是第二条,但是,法律规定是“同居”必须是同居才算过错方。根据相关法律意见和司法实践,这个同居必须是长期性稳定性的,所以宝强必须拿到这个证据才可以证明马蓉属于过错方,很显然这个证据很难取得!如果真的取得此证据,那么宝强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但是悲哀的是根据现行司法实践和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极其有限,各位查一下当年疯狂李阳离婚案便知。
      二、关于孩子抚养权
       关于孩子抚养权,法律上把孩子的年龄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周岁以下属于哺乳期,原则上归女方抚养,2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孩子跟随哪一方对其成长更为有利,抚养权就归谁。第三个阶段是10周岁以上,这个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了。
       宝强的两个孩子还属于第二个阶段,所以如果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那么就要看双方条件了,这包括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物质条件方面,双方都有足够的物质基础抚养孩子,如果女方出轨,那么精神方面宝强是占优势的。但是宝强也有不利的条件,女方肯定也会提出来,比如宝强的学历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作为明星工作太忙,也没时间照顾孩子,只能把孩子放到农村来家或者找保姆照看。所以究竟宝强能否争到抚养权还是未知数。
      网友别再吵着什么亲子鉴定了,人家都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了,就变相承认了孩子是自己的,不要在起哄造成更大伤害了。无论如何,两个孩子以后的人生路会有坎坷---
      三、宝强借钱打官司?
      朝阳法院已经立案,但是请注意新闻的一个字眼,宝强是借款交的诉讼费用!我们先来看看离婚官司的诉讼费如何计算:《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宝强身价上亿,我们按照一亿夫妻共同财产计算的话,诉讼费为499200元。接近五十万元的诉讼费对普通人来说算是巨款,但是对明星来说应该是毛毛雨啊,为何宝强还会借钱打官司?那就是诉状中所说的,马蓉和宋喆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平时也是马蓉管钱。以至于现在宝强还要借钱打官司。
     说到这里,想到朋友圈里经常会有一些鸡汤文,写什么男人要无条件对女人好啊,什么钱都要上交啊,老婆比婆婆重要啊,婆媳矛盾要向着老婆啊---本人非常反感这种鸡汤文,这些都是基于某些人的利益而发的,都过于偏执,有点强词夺理,有点像韩剧的不真实。因为无论是夫妻还是家庭,根基是相互尊重,相互关爱。一味的强调一方付出,另一方必须得到宠爱,就脱离了婚姻的本质,这种女人也是不成熟的表现。当今社会女人不易,但男人承担的责任和重担要更重,男人应当照顾宠爱女人不假,但什么都有个度,不要被鸡汤文毒害,否则,天平会倾倒,家庭也不会长久。宝强钱都上交,啥都给老婆买,做到了宠爱,却落得人才两空,找谁说理去?
       最后,无论宝强夫妻是非对错,宋喆这小子最混蛋,该骂、该打、该封杀---

  本文由李建朋律师原创,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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