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请看看我的情况帮我分析一下
本人上一年8月份因涉嫌犯罪被
刑事拘留30天后因事件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捕被取保候审出来,到12月的时候没有按规定离开了所在省市,又在外省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26天后因检察院不批捕再次被取保候审出来,现在回到了所在城市,在今年3月收到了第一次办案单位的邮寄传讯信件。请问这次传讯过去有没有什么问题?两次被取保的案件是不一样的,请问这次传讯会不会和在外省的事有关连?过去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第二次被刑事拘留就是没按规定离开了所在省市在外地涉嫌犯罪被拘留的,现在传讯是所在地的办案单位,这次传讯过去会不会被罚款或者被拘留呢?而第一次一起被拘留的人当时已经全部一起取保出来的,而本人和那些人出来后就没有联系过了,据体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呢?
石家庄律师答复:
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离开所在城市,否则可以收监,保证金也不予退还,具体案情请见面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