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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合因口角开车撞死人是否判死刑

时间:2014-11-18 09:44来源:www.sjzflyz.com 作者:石家庄刑事律师 点击:
案情:2014年x月xx日晚23:00时许,孙xx与朋友共五人,在xx市xx东路内燃机厂门口东十米远路北的山东火烧夹肉小吃店吃肉夹馍和方便面。当时小吃店已经没有桌子和座位了,于是让老板加了张桌子,坐下吃饭,几分钟后,高x与其朋友也来吃饭,发现没有桌子了,高x
       案情: 2014年x月xx日晚23:00时许,孙xx与朋友共五人,在xx市xx东路内燃机厂门口东十米远路北的“山东火烧夹肉”小吃店吃肉夹馍和方便面。当时小吃店已经没有桌子和座位了,于是让老板加了张桌子,坐下吃饭,几分钟后,高x与其朋友也来吃饭,发现没有桌子了,高x走到孙xx和朋友所在的桌子旁说:“这是我的地方... ...”进行挑衅,嘴里还嘟嘟囔囔的,于是两伙人发生口角冲突,随后被拉开。于是孙xx及其朋友赶紧吃了几口后便离开,准备打车回去,高x及其朋友也出来相送。离开小吃店后;让人没想到的是,高x竟然独自开车撞向正在路边等车的五个人,五人发现其撞人的意图后迅速躲开,走到车行道边继续等车。
       高x并没有就此打住,竟在前方路口掉头又回到孙xxx及朋友等车的车道,再次对其五人进行撞击,这五人中其中一人发现来了一辆高速行驶的车辆过来,大呼“这车怎么这么快,话还没落音”孙xx就被撞倒了,当场不省人事,一句话也没留下。高x开车扬长而去。高x的朋友看到后立刻就跑,孙xx的2个朋友见状,迅速追上并控制了其中一个人;随后和高xx的朋友去了交警队事故处理中心录口供。死者的另外2个朋友拦下正路过的出租车,一路闯红灯把孙xx送往最近的聊城市人民医院救治;送到医院后,经医生诊断孙xx已经没有了呼吸,没有抢救的意义了。这个能判死刑立即执行吗?还有第二天上午11点投案了,说开车时找手机了,不小心撞人的,到刑警队后说,想吓唬他们几个,车速鉴定91--96。
 
         法律分析:排除证据因素,这个案件不判死刑,社会就没有安全感了,考虑几个极可能判死刑的因素,素不相识,公共场合,手段残忍,被害人无过错,…犯罪嫌疑人明显是狡辩,第一次没撞成,调头又回来撞的,这种辩解很无力,还不如如实交代,还可能争取个自首,这样的交代,恐怕自首也不成立了……虽然投案,但不认罪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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