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一起小的打架事件,当事人20多岁,属于治安案件, 警察执行行政拘留时,给被处罚人戴手铐是否违法?法律依据何在?公安部有关于使用警械的规定,但是针对刑事案件的,没有针对行政案件的。 石家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8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附加法条:第八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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