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骑摩托车途经乡村公路口时被他人打伤昏倒在路中间,后路过的一货车驾驶员发现随即报警,公安出警后在没有实际调查的情况下,草率认定系被害人单方肇事的交通事故,但没有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害人报案后公安只对被害人制作了一份询问笔录,时隔3个月仍然对案件是否立案不予任何答复。请各位专业律师指点如何处理此案? 案发后被害人因伤昏迷住院第8天苏醒后就报案了,提供了嫌疑人姓名等身份情况,书面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公安既不立案,也不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检察院说要公安局的出具不立案通知书,他们才可以立案监督。有这规定吗?
石家庄刑事律师:公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检察院才会受理监督。你可以找公安 找局长投诉,或者督查科之类的部门或者上一级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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