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1年2.3号快过年时,刘某的同学王某在商场里做生意和同行李某发生冲突,问我老公能不能找个社会人给摆平一下,刘某就和社会上的名叫黑子的联系上了,让他帮忙,后来他们见面刘某和黑子说:你办吧,办好了你姐还不给你个过年的钱吗? 再后来他们(包括刘某,黑子,王某,还有李某等人)一起到了酒店开始谈事,因刘某不是社会人不愿看双方发生打架事故,就劝他们做生意是和气生财,不要闹僵,经过刘某的劝说双方和解,这个事情就完了,谁知道过了几天刘某找的叫黑子的人给李某要了7000元钱,后来李某报案,这7000元刘某不知道,也没跟着分,在公安机关审问黑子的时候,黑子说是刘找他办事,又说能弄个过年的钱,后公安又把刘某刑拘,刘某请问这样能构成犯罪吗? 石家庄刑事律师回复:不构成犯罪。理由:刘某已自动终止犯罪意愿,并且没有与其他敲诈勒索的想法 。 石家庄刑事律师法律咨询委托电话:15930106135,请提前电话预约时间携带详细资料面谈。 (责任编辑:令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