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办理的雇主责任保险,在用人单位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雇员的工资表时。用人单位怕承担劳动关系的责任。因此不提供。现雇员能否将用人单位和保险列为被告要求理赔?第十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雇员名册,对发生伤、残、亡的雇员按下列标准赔偿: 第十一条 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保险人对医疗费、工伤津贴、诉讼费用仅负比例赔偿责任;当被保险人实际员工人数超过投保人数时,除因工作性质需要在征得保险人同意按人数进行约定投保的,保险人按照投保人数与实际人数的比例对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进行赔偿以外,对按雇员名单投保的,保险人只对列入雇员名单的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我大致理由是,用人单位对员工负有赔偿责任,而用人单位又怠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导致员工无法获得索赔,员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我这个案件,立案之前保险公司就愿意赔偿,但是需要用人单位盖章理赔或者同意保险公司将赔偿款转给员工。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雇主责任保险是赔雇主的吧,不是赔员工的。如果用人单位怠于理赔,员工行使代位权。我理解的是,既然是雇主责任险,那就是用人单位有赔偿员工的责任,然后由用人单位赔付员工,然后去保险公司理赔,类似机动车三责险,在司法实践中,大家都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了。 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雇员名册,对发生伤、残、亡的雇员按下列标准赔偿。保险条款。
责任保险的案件一般可以按照代位权行使,司法实践中已经开始有条件的打破合同相对性。交通事故等第三方责任保险包括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险已经打破合同相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