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朋友前日因商业纠纷,9人殴打1人自卫执菜刀伤人,伤者被砍手臂一刀,现在鉴定没出来,第二天没满24小时就送往拘留所,没发任何通知,第三天送往看守所也没发任务通知,送往看守所还是通过公安内部关系才知道的,这些事情是否警察走了非正常程序?派出所所长与受伤者父亲也是9人中的一个有很熟悉的关系,处理案件时两人还坐在一起喝茶。确定伤情不重,因为受伤的亲属在打电话时被我听到了,说没一点事。能否撤消? 石家庄刑事律师:一般拘留了,要通知家属的。24小时之内。除非危害国家安全的和恐怖组织犯罪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已立案,正在走侦查程序。发现不应当追究刑责的,应当撤消,立即释放。撤消案件,只有案情如果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这个刑事侦查部门就可以认定,其他几条可能都不符合你的案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