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甲乙二人在酒吧和丙丁等人发生口角,其中甲和丙发生了肢体冲突后被人拉开,甲乙乘出租车离开酒吧。后甲因气未消非要返还酒吧,乙找了两把菜刀和甲一人身上别一把菜刀返回酒吧,乙在门口等着,甲进入找寻丙丁,被丙丁发现后拽出酒吧门口发生打斗,甲招架不住挨了打,但始终没有拿出身上的刀;乙发现甲被丙丁等人殴打后乘人不备拿出刀从后面砍了丁一刀,丁被砍成重伤。请问:甲是否在此案件中承担刑事故意伤害罪责任? 法律分析:1.甲乙是共犯,甲的行为致丁重伤,根据案件信息可知,符合构成要件该当性(符合性);2.同时从案件信息中可知“甲招架不住”,“甲招架不住”是不是有求和或者投降的情形?或者有甲明显弱于丙丁?或者别的情形让甲有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如果有这种情形出现,那乙的行为就可能是正当防卫,阻却了违法性。但案件中有线索却没有相关的证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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