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一老人给一男子借款10万元,对方并出具借条。过了些日子后,对方以还钱为幌子将老太婆约至茶楼说还款,见面后,通过骗取的手段,将借条拿走。后老人报警,警察答复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纠纷。----就该男子的行为如何定性? 石家庄律师:看该男子在借款时的主观故意:若在借款时主观具有利用上述方式达到骗钱的目的,则符合利用合同履过程中的欺诈行为,骗取钱财!构成合同诈骗!若在借钱时不具有该目的,仅仅是当场,乘人不具夺走他人欠条,个人认为具有经济价值的条据,也符合抢夺罪特征,构成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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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一老人给一男子借款10万元,对方并出具借条。过了些日子后,对方以还钱为幌子将老太婆约至茶楼说还款,见面后,通过骗取的手段,将借条拿走。后老人报警,警察答复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纠纷。----就该男子的行为如何定性? 石家庄律师:看该男子在借款时的主观故意:若在借款时主观具有利用上述方式达到骗钱的目的,则符合利用合同履过程中的欺诈行为,骗取钱财!构成合同诈骗!若在借钱时不具有该目的,仅仅是当场,乘人不具夺走他人欠条,个人认为具有经济价值的条据,也符合抢夺罪特征,构成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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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 河北武英律师事务所接受XX委托,指派李建朋律师作为XX涉嫌 诈骗罪 案件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