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将承运货物偷卖的行为是侵占还是盗窃? 观点一:这种事,预谋的可能性不大。更可能是见财起意。无法确定被告人在签合同前就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观点二: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诈骗行为。定侵占或者盗窃,都是割裂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什么叫断章取义?定侵占的和定盗窃的,都是断章取义得出的结论。事后见财起意的,违反当初的承诺,仍然可以认定当初是骗了货主获得财物的。因为,承运人司机当初是承诺要把货物运到目的地的。在履行合同中实施了盗卖行为,同样可以成立合同诈骗的。相反,成立盗窃却不可能,因为货物实际处在承运人控制下。成立侵占,也不对。因为运输过程中,货物归属于司机保管,但这个保管行为只是附属的,司机主要是运输行为,决定性质是运输行为。运输行为决定性质当然是合同诈骗了。笔者同意此类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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