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一个案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子2015年x月立案(2015)x民初字xxxx号。在开庭前2015年x月9日被告提管辖异议,2016年x月x日管辖异议被驳回,用的是(2015)武民初字6288号。这是程序错误吗?是否违法最高法院的案号管理若干规定,违反了如何处理。法官裁定书用立案时的案号。如果双方都不上诉裁定生效,这案子是终结了,还是什么结果? 石家庄律师:案号错误属于程序错误,但是如果发补正的裁定,不足以成为你上诉被法定驳回的依据。你仅想以此作为上诉的理由,没有太大意义。 (责任编辑:令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