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某装饰公司将分包而来的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某包工头,工头下一个工人在施工中受伤。要认定工伤,劳动局让其先上法院去认定其与某包工头的雇佣关系后再来认定工伤,是否可以认定其与某包工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或非法用工关系?
石家庄律师: 先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如不能支持劳动关系,按人身损害赔偿去法院起诉。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责任编辑:令狐冲)(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