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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公司经营期限必须股东决议吗

时间:2016-12-14 15:07来源:www.sjzflyz.com 作者:石家庄律师 点击:
案情:我公司两股东,注册于2010年,章程规定公司经营期限为50年,换三证合一执照时经营期限为2017年1月。现在想延长经营期限到2021年,工商局说必须要股东出同意延期的股东会决议。我公司说只要延期时间是在章程规定的公司经营期限50年内,就不需要股东会决
         案情:我公司两股东,注册于2010年,章程规定公司经营期限为50年,换三证合一执照时经营期限为2017年1月。现在想延长经营期限到2021年,工商局说必须要股东出同意延期的股东会决议。我公司说只要延期时间是在章程规定的公司经营期限50年内,就不需要股东会决议,但是工商局不同意,但也拿不出理由。关于是否需要出具股东会决议的问题,请问我公司的理由合理吗?工商局的说法有没有依据?
        石家庄律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出现时,公司应解散,股东可以退出经营。持有公司多数表决权的其他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可决定公司延长经营期限。你公司三证合一后衔接出现此问题,应以新证为准,所以需要股东会决议修改经营期限。
(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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