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北京xx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xx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朋,接受北京菲尔曼德科技有限公司之委托,现就贵司拖欠委托人软件销售尾款一事,特致函如下:
基本事实
贵司于2018年1月29日与我司签订的Adobe软件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49,934.00元,大写肆拾肆万玖仟玖佰叁拾肆元整,合同产品已于2018年1月31日交付,按照合同规定,贵司需于2018年4月15日前支付40%合同尾款,即人民币179,974.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玖佰柒拾肆元整,截止今日贵司拒不支付上述尾款。 律师意见 一、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委托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但贵司拒不支付尾款。贵司上述拖欠委托人尾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严重侵害了我委托人公司的合法权益。 郑重声明 鉴此,委托人授权本律师郑重函告贵司:限贵司于收到本函之日起3日内,立即支付委托人179,974元尾款。否则,本律师将依授权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届时,贵司将要承担法律负面代价及公司声誉损失。 如果销售贵司提起诉讼,贵司将承担包括以下但不限于以下的代价:1,支付尾款;2,支付尾款的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自尾款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至贵司实际支付之日止。如贵司在判决之后拒不支付,还会涉及到额外的罚息;3,承担法院诉讼费用、保全费用;4,增加贵司诉累;5,贵司声誉受损,法院判决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如果贵司拒绝执行,贵司及法人将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如果贵司于收函之日3日内将尾款、支付给销售贵司,销售贵司将放弃追究贵司拖欠尾款、违约责任的权利。 本函事关本律师委托人销售公司及贵司的切身利益,望慎重考虑此事,尽快履行付款义务,以免讼累!请予以重视为盼! 特此函告!顺颂商祺!
河北xx律师事务所
李建朋律师 2018年 月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电话:1593010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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