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住 所地: 河北省石家庄市xx。法定代表人:xx,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xx EH9P 被申请人:成都xx科技有限公司,住 所 地 : 成 都市青羊区xx 楼。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调取被申请人以及其子公司四川xx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天xx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信息;以及上述账户自2016年12月至2020年4月期间与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账号:xxxx,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之间的转账记录、资金代管划扣记录等账务往来信息。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账户交易明细清单,经计算后表明申请人已经全部还清被申请人起诉的借款,而且被申请人以四川xx贸易有限公司名义设立的资金池账户目前尚有申请人上千万元的资金余额,申请人有权要去被申请人返还。因被申请人坚持认为用资金池吸收的申请人的资金已经全部用于申请人经营,已无余额。这与申请人提交的转账记录矛盾,且被申请人并未提交资金池账户的账务往来明细。 本案中,资金池账户的账务往来记录极为重要,只要查清资金池资金往来记录,那么申请人是否已经还清借款的问题便一目了然,而且还能查清,被申请人是否涉嫌虚假诉讼,套路贷等问题。申请人代理人以及同类案其他代理律师在庭审时均提出要求被申请人出示资金池银行账户明细,但被申请人至今拒不出示。 申请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以上证据,故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望予支持。 此致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责任编辑:令狐冲)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