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孟xx,女,1986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xx号3栋1单元101室,电话137xxxxxx。 被申请人: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389号。 法定代表人杨卓舒,系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石民二终字第00xxx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一案,经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2013〕石民二终字第00xx号民事判决书已审理终结,现本判决给双方当事均已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现依法请求强制执行。 此致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3年8月2日 (责任编辑:令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