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故意伤害案件,检察院作出不予逮捕决定,受害人希望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处罚,受害人该走怎样的程序?案情是这样的:甲吃宵夜,喝醉了挑衅周边的人,乙看不惯就打起来了。后来甲乙被公安拘留,并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检察院最后决定逮捕甲,把乙放出来。现在甲不服,也想让乙受到刑事处罚 石家庄律师:不逮捕并𣎴就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的终结,看公安是否撤销案件。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已,也许只是没有逮捕的必要,但公安撤案的可能性比较大。除非检察院𣎴起诉乙或者公安已明确撤销对乙的立案,刑事自诉没依据。可以民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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