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防卫过当?
所谓防卫过当,是指防卫人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防卫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我国新刑法对防卫过当的规定与1979年的旧刑法相比,增加了“明显”和“重大”两词,从而取消了旧刑法要求防卫行为在手段、强度及损害后果上与侵害行为基本相适应的限制,明确肯定了“超过”的合法性。但刑法对何为“明显”和“重大”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因此对“明显地超过必要限度”以及“造成了重大损害”的标准与程度如何,不仅在理论上发生争论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罪与非罪也是公检法三家各有看法。 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重大损害,对人的身体而言,是重伤以上的损害;对财物而言,则是数额巨大以上的损失。因防卫造成人体轻伤或数额较大的财物损失的,既使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国家也不主动去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令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