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我父亲两年前在一家饭店后厨工作 在熬油的时候没注意 着火了 导致店里被火烧了一部分 当时跟店家谈赔偿问题 没谈拢 后来我父亲就没在那工作了 工资也没要 以为这个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大概一年前店家把我父亲起诉了 但是我们没收到法院的传票或者通知(传票应该是邮寄老家了 老家没人)手机号也一直没用了 属于不知情的状态 前两天我父亲微信零钱突然被xx区人民法院冻结了 咨询法院说是一年前就已经判决了 执行标的183000元 据法院描述店家说因我父亲的原因导致店面装修x万元 造成隔壁超市中央空调受损x万元 利息3000元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 石家庄律师:判决已经生效了,而且过了再审申请的期限,很难再翻案了,只能说去申诉,而且你父亲真的给饭店造成损失的话,确实也要赔偿的,你们现在可以在执行阶段和对方谈调解。按照正常情况下,就算传票邮寄到老家,也会知情的。 李建朋法律咨询电话:15930106135(同微信) (责任编辑:令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