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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的工伤保险新实施办法规定交通费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

时间:2012-03-07 09:2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石家庄新的工伤保险新实施办法规定交通费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12年3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省统筹

石家庄新的工伤保险新实施办法规定交通费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石家庄律师整理发布

石家庄人社厅5日发布消息,我市已经完成新《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制订工作,并于3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办法》不但使工伤职工更有保障,参保企业的负担也减轻了。
    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办法》规定,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到本设区市以外地区就医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一次性支付。另外,对于用人单位既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又不支付初次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的,其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

 

    “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负担,提高了企业参保的积极性。”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一次性支付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及初次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垫付,是我省在《工伤保险条例》之外增加的规定。

 

    《办法》明确规定,今年起,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省统筹。 约7万名工伤职工率先受益

 

    《办法》将治疗工伤的康复费用、工伤预防费列入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从而使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从根本上保障了职工的权益。

 

    据介绍,我省省本级有伤残等级的约7万名工伤职工,将率先成为这一政策的受益者,并将在1年内开展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内科等14类、63项内容,体检费用按照每人次300元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用人单位和职工不承担费用。

    工伤申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办法》对工伤认定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的时限等作了更加规范的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下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即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即时最迟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收到补正材料后即时最迟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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