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状
原告:xx市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xxx市x山区xx花园6-103,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电话: 被告: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xx路37号A区一层、三层,负责人:xx,职务:总经理,电话:
诉讼请求
一、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绩效费用408900元及逾期利息; 二、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17年2月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公司个人寿险有效增员业务提供培训服务。根据协议第六条的约定被告需支付原告的报酬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础打包培训费20万元,另一部分为绩效费用。但是原告按照约定完成培训义务后,被告只支付了原告20万元基础费用,但是剩余408900元绩效费用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原被告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诉讼,望予支持。 此致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本文由石家庄律师李建朋原创,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责任编辑:令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