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人上门法律服务案例
2017年x月6日,家住xx小区的张女士打电话到我律师事务所,需要咨询法律问题。因为张女士已经85岁高龄,行动不便,所以我所律师决定上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我所律师到张女士家后,认真听取了张女士的陈述和法律问题。总结基本事实如下:张女士有三个儿子,大儿子是脑瘫,生活不能自理;二儿子已娶妻生子;三儿子已经去世。现在张女士的问题是,自己年事已高,希望把自己的后事处理一下,自己的房产如何处理成为一个难题。房子肯定会留给自己孩子,但是就怕房子给了二儿子之后,他不管脑瘫的哥哥。经过分析后我所律师给张女士建议,到公证处做一份公证遗嘱,可以在遗嘱中写明属于大儿子的份额由二儿子保管、并由二儿子用这笔费用来照顾哥哥的生活。 (责任编辑:令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