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类 刑事类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案例精选 > 民事类 >

公司对外担保的章程不备案是否有效

时间:2022-01-12 11:00来源:www.sjzflyz.com 作者:石家庄律师 点击:
公司担保案例:张三是路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 公司章程 规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并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作出决议。但该章程未作商事登记。麒麟公司找到张三,就其欠凤凰公司的货款请求路远公司提供担保。下列说法正确的
      公司担保案例:张三是路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并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作出决议。但该章程未作商事登记。麒麟公司找到张三,就其欠凤凰公司的货款请求路远公司提供担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章程未经登记无效
      B.张三有权自行决定以路远公司的名义为麒麟公司提供担保
      C.如果张三自行决定并以路远公司的名义为麒麟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合同无效
      D.应当依路远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
      答案解析:D
      石家庄公司律师李建朋【 解析】
     《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路远公司作为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但登记并非生效要件,不登记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不影响公司章程的内部效力。
     《公司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的行为应体现公司的意志并以公司的名义来进行,张三虽然是路远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但也无权"自行决定"以路远公司的名义为麒麟公司提供担保,B选项错误。路远公司为麒麟公司提供担保,需要根据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D选项正确。
      C选项∶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担保制度解释》第7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超越  权限代表公司与相对人订立担保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和第五百零四条等规定处理∶(一)相对人善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相对人非善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参照适用本解释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提供担保造成公司损失,公司请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款所称善意.是指相对人在订立相保合同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相对人有证据证明已对公司决议进行了合理审查,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善意,但是公司有证据证明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决议系伪造、变造的除外。"张三自行决定并以路远公司的名义为麒麟公司提供担保,认定为张三的越权行为,如果凤凰公司能证明自己善意的,此担保合同有效,C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答案为D选项。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电话:15930106135(同微信).


(责任编辑:令狐冲)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