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三,女。汉族。19xx年x月10日出生。现住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xx号x栋2单元xx号。身份证号;130x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向石家庄市赵县房产部门调取本案涉诉房产买卖备案及登记信息。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河河北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李四房产买卖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现在正在审理过程中。因为被告将原告购买的房子又私自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因为被告私卖房屋的情况已在房产部门登记备案,为查明以上事实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 2012年12月8日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委托电话:15930106135,请提前电话预约时间,携带详细资料面谈。 (责任编辑:令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