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捺印后立即生效。 十三、双方变更住址或通讯方式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十二、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以及与履行本协议相关事宜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除退回收益溢出部分的全部盈利外,并支付乙方出资额日3‰标准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有出资,并支付甲方出资额日3‰标准的违约金(以应付款项为标准)。 九、甲方保证对因本协议而获知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第三方泄露。 八、石家庄律师乙方需在结账时将上个周甲方应得的分配利润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超过期限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且对乙方享有追偿权,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按照日1‰的标准支付滞纳金(以应付款项为标准)。
七、乙方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本金不得出现亏损,否则由乙方承担。在此基础上的收益溢出部分由甲乙双方3:7分成,甲方占3成,乙方占7成,每周周末核算一次,次周完成结算。 六、乙方保证切实遵守黄金操盘手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五、交易期间,甲方的所有交易均须通过乙方办理,并按照约定履行清算交接业务(以每周末停盘时账户截图或者双方认可的结果为准),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对账义务,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盘面由乙方独立处理,乙方享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只推荐甲方每周星期天停盘时可以上去查看资金的增长情况。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盘上自行进行下单或平仓等操作行为,否则视为违约。 三、乙方在代理操盘期间,按照中长期波段进行实盘操作,选择合适的交易时间和交易品种,决定下单品种和数量。 年 月 日止。协议期限最短三个月,到期后若甲方不要求取回可以自动顺延,顺延期以月为基本计量单位。 二、协议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一、甲方开设交易账户,并向其账户注入人民币 元(¥ ),由乙方选择黄金交易平台操盘获利,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出资到位,乙方拥有该资金的所有权和调拨权。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金技术结合的原则选择黄金交易平台操盘获利,现达成如下协议: 客户投资方代表(乙方): 身份证号: 技术抄盘方代表(甲方): 身份证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