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我家房子前一阵因为净水器漏水,导致渗水把楼下住户房顶位置阴湿了。本来就是厨房的房顶,从新抹上就行了,现在我家找到当初的装修公司,装修公司说走保险解决。前一阵楼下又打电话说卫生间热水器不能用了,说电路有问题。因为当时保险没到位,我家人自己付款临时找人修了,可没找到问题,就先把火线接到零线那暂时用了。我家的意思是,现在装修公司走保险解决,让那家人把房顶弄开,彻底排查隐患和质量问题。可那家人可能嫌麻烦,不太愿意这样做。请问这种情况下,以后如果再出什么质量问题,我们可以不负责吗?或者应该让他写书面的东西或者着装修公司或者什么人做个见证证明楼下自己放弃了维修和追偿权? 石家庄律师:起草一个协议包括免责条款,然后最好带上物业和装修公司。你们三方,跟我们楼下住户见个面,他如果愿意拆房顶检查隐患和质量问题,就拆,不愿意就签协议,可以免除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