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了解,协商一致,就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将位于石家庄xx县高家庄村西xxx面粉厂、xxx养殖场及50亩地(四至)(含所有设备、变压器、厂房、办公楼、土地等所有设施)作为投资给甲方经营。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工商管理部门把公司100%股权变更到甲方名下,公司法人及董事监事高管变更到甲方指定人员名下。 二、经营期限为三十年:自2018 年 11月10日至2048年11月10日。 三、乙方将上述场地及设备作为给甲方投资并享有17%的分红权,但无经营权 四、2018年11月10日以前产生所有一切费用(电费、水费、税费等)及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自2018年11月10日起经营期间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经营期间甲方每年年底向乙方公布账务并按股份支付乙方红利。 七、经营期间甲方有权在其场地上与其他合作商建立或自建项目,乙方无权干涉,但合作或自建项目产生利润的3%须分给乙方。 八、经营期间政府支持的项目款及扶贫款与乙方无关,但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签字办理相关事项,资金完全由甲方支配,产生的收益按股份进行分配。 九、经营期间甲方有权在其场地建设或改造厂房。 十、合作期乙方不得随意终止合作,若有意终止合作,乙方须提前一年告知甲方并赔付当年收益款的83%、建筑及设备的投资款和相应产生的损失。 十一、合作期间如甲方终止合同须向乙方赔付当年收益的17%。 十二、若一方出现违反本协议内容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十三、此合作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或修改条款,补充或修改条款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若双方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作协议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电话:15930106135。 (责任编辑:令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