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想问一下,甲乙丙自然人合伙,接一酒楼装修工程,施工中,欠工人费用,甲一个人签字确认,请问其所确认的数额是否视为合伙人共同确认? 石家庄律师:对外合伙人负连带责任,工人可以找合伙人任意一个追偿。
咨询:甲、乙、丙三人与丁签一份建房协议,甲、乙、丙为丁建房,这时甲、乙、丙之间是什么关系?
石家庄律师:建筑法有规定,与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签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这个案子感觉比较简单,但细分析又有问题,甲系有资质的公司,乙、丙为自然人(实际挂告),但在与丁签合同时,甲、乙、丙同共做为合同一方,且都签字确认。在建房中,他们另找工人施工,且拖欠工人工资,丙证明欠工人一万元,那么1、甲、乙是否有权否认所欠为一万元;2、甲、乙、丙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否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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