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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承包合同范文 怎么写

时间:2012-08-14 07:17来源:石家庄法律咨询www.sjzflyz.com 作者:石家庄房产律师 点击:
装饰装修承包合同具体详细的写法 范本

装饰装修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全称)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商铺装饰装修工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设计图、报价单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主材 [全包]
     (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 [半包]
1.5工程期限 ______工作日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1.6 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并承担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及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燃气、暖气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3.5 负责办理物业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任何名目的各项费用。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7 住宅区的物管部门收取装修抵压金或各种名目的费用(工人出入证费用除外)由甲方支付。
3.8 施工期间,甲方将钥匙_____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自行负责更换新锁。
3.8 甲方先期安装的暧气、暖气管及地面开槽暧气管,应妥善处理保护好,如需乙方保护,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米2元收取费用,(此款直接交付乙方工地管理员)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严格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4.2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4.3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施工规范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4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因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4.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4.7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8 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变更单》并列明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顺延,乙方按《工程变更单》执行。(减项工期不缩减)。
5.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工地管理员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变更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施工中甲方与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工长、班长、工人)所做的变更洽商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3 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5.4 合同签定后,甲乙方中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20%赔付对方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还须承担乙方设计费(按20元/建筑平方米计算)。
5.5 合同签定,工程开工后,如甲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项目时,应视为部分违约,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施工项目金额20%的违约金。若甲方要求减掉的项目乙方已经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5.6 施工中增加工程项目,甲方在增加项目施工前须付清该项目100%的工程款。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须严格按照双方议定的材料品牌及价格进行购进,如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6.2 应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谈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6.3 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质量问题、规格差异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给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6.4 如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而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6.5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将全部款项交乙方财务部。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个人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物管部门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
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 《家居装饰工程验收标准》执行。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路敷设验收
(2)瓦工工程、木制品框架及饰面板验收
   (3)竣工验收
 工程中期验收或竣工验收时,甲方应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2日内进行验收,如果甲方既不验收又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该期工程验收。
9.2 在各个验收过程中,如乙方工程不符合施工质量及双方约定,乙方有责任修理或重做,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
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2日内进行验收。甲方未在上述时间内验收而又无书面意见,则代表甲方已经验收;甲方入住(包括搬入家具)视为验收。
9.3 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或验收后甲方未付清尾款,乙方有权不交钥匙,并依法对施工现场行使留守权。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双方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付:工程造价×60%      支付             元
           第二次:木瓦工程结束后:工程造价×35%   支付:            元
           第三次:竣工验收2日内:工程造价×5%     支付:             元
10.2 工程半包时,乙方施工项目结束,工程验收后,乙方应同时结清工程尾款。甲方地面工程、厨柜工程、灯具安装、洁具类安装由甲方自行料理。甲方不得因自己工程未结束拖延结款时间。
10.3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水电验收及二期款结算(水、电施工款,按100%与二期款(工程造价的35%)一并结算)。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二期款结算单两日内交纳二期款。甲方未按约定交纳二期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同时,甲方每延迟一天应缴纳合同额(不含水电预收款)的1‰滞纳金。并且由此延误的工期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10.5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瓦工工程、木制品框架及饰面板验收及三期结算(项目变更的增减款按100%与三期款(工程造价的30%)一并结算)。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二期款结算单两日内到乙方交纳三期款。甲方未按约定交纳三期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同时,甲方每延迟一天应缴纳合同额的1‰滞纳金。并且由此延误的工期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10.6 验收后两日内交付尾款,如果未按上述时间支付尾款,每推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额(不含水电预收款)的1‰滞纳金。验收时甲方签署验收单,付清尾款后,乙方签署保修单,并与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甲方未全额结算,乙方不予签署保修单,同时不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保修
11.1 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盖有乙方印章的《保修单》(无印章无效)。
11.2 甲方未付清尾款,乙方不予签署《保修单》
11.3 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应出具《保修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11.4 工程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查项,并在双方约定时间内维修。
如乙方不按约定日期维修,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其发生费用乙方承担,甲方并有追偿权利。    
11.5 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工程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有关施工项目
12.1 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改造承重墙、燃气管线、暖气管片,甲方若要进行以上项目施工,须经有关部
门批准,并将批准文件交乙方备案。乙方在改造验收后,负责维修,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12.2 房屋墙面台为砂灰墙(含加油灰的混合砂浆、麻刀灰等)或轻质隔墙、保温墙或其他有可能容易开裂因素,需在整个墙面加贴的确良布或其他织物进行防裂处理,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未对基层进行防裂处理的,乙方不承担墙面开裂责任,并且在工程验收后,乙方不对该墙面负保修责任。
12.4 装修项目工程量据实计算,门窗洞口按1/2扣除;计算墙面工程量时,顶角线、踢脚线、门窗套线等处不做扣除计算
12.5 施工中垃圾清运费仅指施工现场运至物业指定小区内垃圾站所产生的费用,外运垃圾由甲方自处理。
12.6 工程合同中,甲方承诺所施工项目(除燃气改造、空调)均由乙方施工,凡因甲方擅自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装修项目导致交叉施工,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工期延误责任和成品保护责任,且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交叉施工导致工期拖延而给乙方造成的窝误工损失。
第十三条 有关责任
13.1 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部分违约)均须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包括搬入家具等)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3.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3.4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1‰的违约金(但不承担其他"租房"、"单位罚款"等各种任何名目的"损失")。
13.5 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二期款、三期款、尾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1‰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为了保证施工进度和合同顺利履行,施工期间甲方如出差等应委托代理人(出具委任书)配合乙方对合同进行履行。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6.3 本合同附件包括施工图纸、报价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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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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