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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扩大公共面积导致全体房主面积减少怎么办

时间:2013-03-30 12:04来源:www.sjzflyz.com 作者:李建朋律师 点击:
案情简介:开发商刻意扩大公共面积,导致全体房主面积都少,而且控制在3%以内。利用套内面积和实有面积计价来规避,挣面积差的钱,太黑心了。兄弟们,帮我找依据???具体来说:当时房子120平,套内面积100平,公摊20。宣传时按120平,每平5000元,共60万元
        案情简介:开发商刻意扩大公共面积,导致全体房主面积都少,而且控制在3%以内。利用套内面积和实有面积计价来规避,挣面积差的钱,太黑心了。兄弟们,帮我找依据???具体来说:当时房子120平,套内面积100平,公摊20。宣传时按120平,每平5000元,共60万元。但签合同时按套内面积100平计算,每平6000元,共60万。现套内面积99平,总面积115平。就这样被开发商的格式合同套住。


       石家庄房产律师李建朋:导致全体房主面积都少,而且控制在3%以内。这样也是可以按实际面积重新计算房价,补差价,只是不双倍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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