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办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的案件,我代理卖方,买方拒不支付购买的电脑软件货款80万元。在分配了主审法官后,我让书记员和对方先调解一下,法院和对方沟通后,对方也认可债务,就是不认可违约金,后来经过协商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法院出具调解书。但是这时卖方提出一个问题:他们起诉时忘了但是还和对方签了一个技术服务合同,这个合同算是主合同的补充协议吧,金额只有几千元,他们想把这个技术服务合同的欠款也在调解书中写上,否则,为了几千元去重新起诉就太麻烦了,但是呢,在诉讼请求里面他们把这个几千元的费用给忘了,没有起诉。 李建朋律师:虽然技术服务合同的金额没有体现在诉讼请求里面,但是只要双方认可,是可以写到调解书里面去的。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写到,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经过沟通,最终把这几千元也写到调解书中,卖方不用重新起诉了。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电话:15930106135(同微信) (责任编辑:令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