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银行冻结回执的法律意义
时间:2012-07-15 18:17来源:石家庄法律咨询网 作者:石家庄刑事律师 点击:次
银行回执,仅仅表示知道了 一切按照法院裁定执行 法院裁定没有冻结期限。
法律咨询:银行在给中级法院的冻结回执上注明冻结期限为一年(2011年7月18日-2012年7月18日),今天基层法院去执行时,银行说是冻结只有半年,已自然解冻,现又被另外的法院冻结,不能扣划。在我们要求下,银行让我们查询了中级法院的协查,中级法院要求是半年。银行的记录本上记载也是半年。
请问:1\银行的回执性质是什么?有什么责任?法律后果是什么?
2\中院是否有责任?
3\中院若发现银行回执违反法律规定时,是否需要用裁定来纠错?
4、中院若没纠正,银行能否自行更正?
石家庄刑事律师:不需要的,银行回执,仅仅表示知道了 一切按照法院裁定执行 法院裁定没有冻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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