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夫妻二人生二子,丈夫名下的共有房屋一套面积180平米,与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老夫妻年纪大了,考虑两个儿子将来办房产证方便,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写了丈夫和两个儿子的名字)约定还原指定楼号第四层,180平。后来,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把该楼一到四层建成商铺,开发商找到我当事人的小儿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还原房改为第12层的住宅,我当事人想要回第四层,开发商当然不同意,因此引起纠纷,小儿子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吗? 石家庄律师:不属于表见代理,是越权代理。无效。
(责任编辑:令狐冲) |